福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各类运营资质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时间:20-40工作日
有效期限: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 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3名人员的专业范围:摄影,中文,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这些类似的专业都可以,只要能跟视频扯上关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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