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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办理资质服务中心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重要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 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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