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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07 10:00:00
价格:¥777/件
品牌:助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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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融入经营范围所需要的广播电视台及相关负责人(例如电影导演、导演、拍摄等)和办公场所;

3、在注册之日前3年,其法人代表无违规违纪纪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业务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做;

5、股份追朔无外资企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申请报告

2、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及个人简历(不得为外籍人或港澳台地区人员)

3、公司营业执照

4、股份组成信息内容(不可带有外资企业成份)

5、公司章程

6、给予3名广播电视台有关人员简历和证实

7、无外资投资证实

8、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及红本租赁凭证

办理手续:

1.申请注册申请办理地域省政务服务网账户,填好申请办理资质信息;

2.输入框检索“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单位开设准许”,查询申请办理手册,提供材料;

3.点一下网上办理,填好系统软件,提交原材料,递交。

4.审批通过,邮递原材料、准许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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